出處:中央社 更新日期:2011/02/24 20:53
行政院金管會今天表示,銀行、金控的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以外的金融相關事業,如融資租賃、創投
公司等,將取消只限1家的限制,但投資總額上限不變。
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,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於今年 1月分 3梯次與金控公司董事長開會,廣徵意見;
當時與會代表多建議應放寬投資大陸金融相關事業只限 1家的規定。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,銀行或金控的子公司投資不同金融相關事業,資本額不是很高,可從周邊輔
助銀行發展,又可相互搭配,提供客戶完整金融服務。
她並表示,目前國內銀行、金控對大陸投資總額分別不得超過申請時淨值的15%、10%,考量可從總額上限來
控管,故放寬投資金融相關事業的家數限制;但要求整個集團內部應做好風險管理。
邱淑貞指出,目前獲准在大陸設置金融機構以外的金融相關事業者,包括第一銀行設立融資租賃公司、台灣工
業銀行設國際融資租賃公司、中華開發工銀設創投公司等;還有富邦金控、台新金控、新光金控也正申請設立
租賃公司。
金管會今天通過「銀行、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」部分修正案。 |